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毛庆)昨天下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分别与市国资委签订企业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协议,即日起,两家管委会分别托管由市国资委出资的新港开发总公司和仙林新市区开发公司。 这一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市首次尝试国有资产委托监管,这也是我市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一个创新之举。
据介绍,近年来,为适应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需要,我市各开发区先后成立了一些以融资建设为主的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张,开发区企业国有资产规模越来越大。其中,新港开发总公司和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就达到了75亿元,控股或参股的企业达到了21家。开发区国有企业在战略使命、运营方式等方面与一般的工业、商贸企业具有不同之处,与各自所在地区管委会在组织结构、目标任务等方面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如何有效地管理这部分具有相当规模的、性质相对特殊的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一直是市政府十分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市国资委和开发区管委会一个非常现实而又富有挑战性的课题。
由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监管开发区企业国有资产就是针对这一课题探索出的新途径,按照昨天所签署的委托监管协议,市国资委保留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能,管委会受托对企业发展战略规划、股份制改造、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投融资、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决策。
据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除了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外,还有一部分性质比较特殊的可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比如广电集团、报业集团以及其他开发区的国有资产。这部分国有资产有很多共性,今后也可能采取委托监管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