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明年高考借考办法出台 素描不再画"活人"
本报讯 昨天,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问题的办法正式出台,按照要求,省内考生借考手续将在下月6日前办理结束。
根据规定,今年我省考生均不得在考试科目设置形式与我省不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必须回我省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 外省考生要求在我省借考的,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设置形式须与我省一致,并持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报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我省有关县(市、区)招办方可为其办理借考手续。在高考结束后两天内(以邮戳为准),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答卷密封,随同有关材料按机要函件寄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在学籍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遵守“综合考试与高考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生学籍地或户籍地招生办公室须准予其办理报名手续。往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跨市借考的,考生本人须持户籍证明,往届生还须持2005年度或者2006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向原户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申请。借考考生的电子档案、综合考试、体检以及填报志愿等工作一律由报名所在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省内跨市借考的考生,借考手续须在全省高考综合考试前,即2006年11月6日前办理完毕。
又讯 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明年我省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作出两项调整:美术专业考试仍为素描和色彩两门,其中素描考试内容由原来的“半身人物(含手)写生”调整为“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色彩考试内容不变,仍为“静物默写”。答卷均为4开画纸。美术专业考试总分由原来的400分调整为300分,其中素描和色彩各为150分;考试时间不变,仍各为3小时。
(沈考宣孙为立)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