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因妻子常年在北京做保姆,不愿回河南老家和自己过日子,男子袁海民持刀将妻子的79岁雇主砍死(本报8月30日曾有报道)。前日,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10.7万余元。
据悉,45岁的袁海民是今年2月21日22时持菜刀行凶的。当晚,他喝完酒后踹开妻子雇主王老爷子的家门,将王砍死并砍伤妻子。法院审理认为,袁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其在作案时猛砍王老汉头部等要害部位,并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意图明显。袁自称“酒后失手杀人”的辩解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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