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塑造公民的公共精神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0-22 1:56:04 ·来源:新京报
如今,一种在富有人情味、艺术性、哲理性的画面中,让公众关注生态环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社会问题,促进公众思想观念提升、启发责任思考的“特殊广告”越来越多,这就是公益广告。
10月20日,全国思想道德公益广告表彰大会就对“2005年全国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征集比赛”获奖作品及单位进行了表彰。按照不完全统计,在以往六届全国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中,各地每年推荐上报作品500件左右,2005年全国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征集比赛收到报送作品已有1000多件。我国的公益广告事业,正成为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特殊力量。(10月21日新华网)公益广告乃追求发展、公平、和谐等价值的现代社会产物,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由发起者投入,通过大众媒介向公众传播有利于公众利益的观念或意见,呼吁公众关注某一社会问题,以合乎公众利益的准则去规范自己的行为,或者呼吁支持某种社会事业或社会风尚。
公益广告的社会需求,是公民社会所决定的。时间和空间恰当的公益广告,对调整公民心态、调节社会矛盾和便利市民生活,有着其他宣传方式不可企及的潜移默化功能。在大众媒介时代,以公众观念和意识的改变为目标的“特殊的广告”,其实是在塑造现代和谐社会的公民文化。公益广告促使公民担当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规范自己的各种行为,改变观念,从而建构起公民文化基础。
公益广告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高速发展,也引发了一系列环境和社会问题。为了引起公众的关注,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公益广告应运而生。如今,在欧美发达国家,公益广告已相当普及,尤其是电视公益广告,成为了社会特殊的公共精神文化。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益广告事业尚处于初级阶段。有资料表明:在一些发达国家,公益广告占到企业广告发布的40%,而我国的公益广告在广告总量中一般不足5%.在制作水平和传播效果上,也有待提高;各类大众传媒刊播公益广告的版面和频次还处于不稳定状态,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仍很微弱。
为此,大众媒体要充分认识到,积极参与、发布公益广告,是“企业公民”应有的社会责任,而这种公益行为也会进一步塑造其良好的社会形象。但是,公益广告事业的发展,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法律调整和制定。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公益广告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特殊作用,从而加大对公益广告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媒体参与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发布等。
如今,我国也正面临生态、环境、就业、社会保障等诸多社会问题,它们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与公众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密切相关。这时,通过“观念的改变”塑造现代公民的公共精神的公益广告,将具有特殊的价值。
李万刚(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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