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2 6:52:58晨报讯(首席记者王勇)为确保供热改造工程如期竣工,大连市政管理部门将相关审批期限由7天缩短为1天。尽管如此,仍有部分供热单位为逃避承担相关费用,强行开工。昨天,大连一供热单位因此被市政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改。
被查处工地位于西岗区智勇东巷附近,昨天上午,马路两侧已被挖开近200米。正在现场的大连市政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说,按规定挖掘城市道路必须事先进行审批,因为临近供热期,为确保供热改造工程如期完工,市政部门决定将相关审批期限由7天缩短为1天,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完毕。
该工作人员说,位于智勇东巷的工程就是这种情况,10月6日,市政监察人员巡视发现后,要求其立即补办。10月16日,监察人员发现该工程仍在施工,于是再次向其下达违章通知,责令其立即停工补办手续。为此,昨天上午市政监察人员第三次来到现场,责令立即停工,并要求该供热单位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