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亮出党员身份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
华龙网讯(记者张炜玮)“我是一名党员律师,我将为您提供公正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并接受你的监督……”亮出党员身份进行执业,这是近日市律师协会党委加强党建工作推出的措施之一,这一办法使党员律师进一步树立了执业为民的良好形象,使党员律师的法律服务正在成为受人称赞的品牌。
如何提升党员律师的形象、怎样给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这是市律师协会党委长期以来积极探索的课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该党委摸索出的让党员亮出身份执业的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办法规定:党员律师要配戴“共产党员”徽章,或在办公桌前放置“共产党员”标牌,或者在执业时向当事人亮明党员身份,请当事人和非党员群众对党员律师的服务进行监督。
目前,在设有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中,党员律师们主动亮明党员身份执业,主动请当事人监督,当事人对党员律师也格外信任,有不少当事人专门要求请党员律师作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党员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品牌正在形成。
与此同时,市律师协会党委还围绕树立党员律师执业为民形象实行了多项制度,如:党员律师驻信访办义务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制度;党员律师每年至少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党员与非党员律师结对帮扶制度;党员律师常年义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教育服务活动制度;党员律师法律服务质量意见反馈卡制度,等等。
这些制度使党员律师们充分感受到肩头的责任,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作之中。仅以义务参与信访接待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7月以来,以党员律师为主的1000余人次律师参与了近万人次的信访接待工作,处理各类涉法案件3000余件,使10%的信访息访息诉,将20%的信访引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人的赞扬。
来源: 华龙网 2006-10-22 0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