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发票上所写商品名称是“苹果MP4”,拿回家仔细一看,才发现商品包装盒上所写名称却是“MP3随身听”,这让顾客孙女士和刘女士很疑惑。
据孙女士介绍,10月12日,她和刘女士在赛特购物中心买了两台苹果牌MP4,单价是4280元。 孙女士说,等将商品拿回家后仔细一看,包装盒商品名称及型号一栏写着“ipodA1136(MP3随身听)”,而商场开具的发票上写着MP4。
赛特购物中心公关部的鲍女士表示,MP3和MP4的差别在于,前者只支持音频格式,而后者既支持音频格式又支持视频格式。“如果孙女士和刘女士想购买MP4,这个商品就没问题,虽然包装盒上写的是MP3,但它具有MP4的功能。”鲍女士说。
今天上午9时,记者以顾客身份拨打了厂家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MP3和MP4是通俗说法,苹果公司对可播放MP3格式的叫IPODNANO,可播放MP4的叫IP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