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京政办发〔2006〕6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城市减灾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城市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九日
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城市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2001年美国发生“9·11”恐怖袭击事件,2003年我国发生“非典”疫情,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5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十一五”期间,本市面临着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处于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和突发公共事件高发期,公共安全形势严峻。本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以“一案三制”为核心进行应急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从本市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以《“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依据,按照体制先行,突出机制,重点考虑规划项目的思路,规划、指导全市构建完善的防灾应急管理体系。
一、“十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回顾
(一)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十五”期间,本市发生的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多达42种,按类统计包括:
1自然灾害(9种)。破坏性地震;突发性地质灾害;水旱灾害;大风及沙尘暴天气;浓雾天气;冰雪天气;暴雨雷电天气;森林火灾;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疫情。
2事故灾难(22种)。危险化学品事故;矿山事故;特种设备事故;轨道交通运营突发公共事件;道路突发事故;桥梁突发事故;人防工程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城市公共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城市排水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燃气事故;供热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核事件、辐射事故(事件);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事故;地下管线事故;信息安全事故与高技术犯罪;超高层建筑综合事故;旅游场所突发公共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种)。食物中毒事件;职业中毒事件;传染病疫情;动物疫病。
4社会安全事件(7种)。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共场所滋事事件;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邪教组织滋事。
“十五”期间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特点:综合性、连发性强,涉及面广,处置难度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重、影响大;由人为因素引发的事件成为主要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首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把科学、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作为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突破口,全面推进北京应急管理体系的研究和建设,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应急预案体系。本市应急预案包括1个总体应急预案、34个专项应急预案、18个区县分应急预案和7个应急保障预案,共60个。目前已初步形成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区县分应急预案,街道(乡镇)、社区(村)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等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在公安、交通、电力、安全生产、地下管线、地铁等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
2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应急管理体系。确立了“3+2”的应急管理模式(见图1),“3”是指市级应急管理机构,13个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区县应急管理机构;“2”是指市紧急报警服务中心和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成立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整合原有议事协调机构设立13个市专项应急指挥部;18个区县全部成立了区县应急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图1北京市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指挥技术通信系统。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应急指挥技术通信系统。整合本市现有的信息通信等资源,初步建立以无线通信、有线通信、图像监控、计算机网络应用和综合保障5大技术系统为依托的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初步实现无线通信指挥、有线指挥调度、社会公共区域监控和各类信息资源共享等功能。
4应急队伍。已建立包括公安、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矿山、防汛、建筑工程、市政、电力、森林防火、交通等近30万人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其中,公安系统构建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动态防控应急队伍,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有一支能够及时赶到现场的管理队伍,消防系统有57支公安消防中队,医疗系统在全市均有院外急救站布点,并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队,安全生产系统组建12支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防汛、森林防火、人防、电力和市政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都不同程度得到加强。依托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建了7支应急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
5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初步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编写《首都市民防灾应急手册》,向市民免费发放600万册;干部培训增加应急管理的内容;以社区为重点组织了“防灾减灾安全素质教育进社区”活动;人民防空教育已列入全市初级中学教学计划;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已在首都10余所高校开展;规划建设了27处应急避难场所;建成海淀区公共安全馆,作为市民防灾应急宣传教育基地。
二、“十一五”期间应急工作面临的问题和突发公共事件趋势预测
(一)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1应急预案体系尚不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尚未形成;重点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刚刚启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任务艰巨,内容还需进一步补充、细化,增强可操作性;预案演练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机制。
2应急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市、区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需进一步磨合;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区县应急管理机构刚刚成立,人员尚未全部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比较突出。
3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滞后。本市尚未制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法规,应急管理工作缺乏法律保障;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以及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过程中,还需进一步理顺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关系。
4技术支撑体系仍显薄弱。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信息标准不统一,缺乏统一的城市基础信息数据库;生产安全、生命线工程、公共卫生、动物疫病等领域信息化程度较低;部分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区县尚未建立应急指挥平台;专业部门的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预测预警能力薄弱;无线通信网络覆盖不足;全市应急移动指挥和通信保障能力亟待加强;救灾直升机、大型云梯以及核、生物、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等特种高端技术装备不足。
5应急队伍建设亟待整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布局不够合理,一些行业专业处置队伍的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现场处置能力等亟待改善和提高;政府与企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关系尚待理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志愿者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6宣教动员工作有待加强。对市民公共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够;应急知识教育尚未全部纳入中小学和高校的教学体系;公众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还显不足,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动员机制有待完善,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的力度不够。
(二)需重点防范的11类29种突发公共事件。
1重大气象灾害(共6种)。主要指雨雪风雾等天气的次生危害形成的重大气象灾害,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水旱灾害、大风及沙尘暴天气、浓雾天气、冰雪天气、暴雨雷电天气。本市春季易受到大风及沙尘暴的袭击,城市建筑的狭管效应使局部风速加大,对城市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夏季暴雨、冬季冰雪天气导致的城市道路交通严重拥堵的情况时有发生;西部和西北部山区区县易发生泥石流灾害。以上灾害已成为近年本市死亡人数最多的自然灾害。
2传染病疫情(共1种)。主要指非典型性肺炎、流行性感冒、流脑和人间禽流感、鼠疫、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疫情。因国内外人员交往频繁,本市遭受大规模传染病疫情传播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老城区因建筑密度大,容易因大气污染的“雾害”而危及人民身体健康。
3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疫情和动物疫病(共2种)。包括口蹄疫、疯牛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杆菌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和林木害虫、有害植物的入侵等动植物疫病(疫情)。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在全国多次暴发流行,本市曾受到影响。
4生命线事故(共10种)。主要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交通等生命线事故,包括轨道交通运营突发公共事件、道路突发事故、桥梁突发事故、城市公共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城市排水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燃气事故、供热事故、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事故、地下管线事故。本市部分市政设施严重老化,热力管线和燃气管道运行20年以上的分别占总长度的60%和27%,使用30年以上的自来水管线长度占总长度的30%。管线挖断事故、水源地污染事件及其他饮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本市存在水资源短缺,电力紧张和进京燃气输气管线过长,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地铁1、2号线长期超负荷运行,城区交通拥堵较为严重。
5群体性上访事件(共1种)。主要指因城市居民拆迁、农村占地补偿、企业拖欠工资和经济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因上述因素造成本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多,并成为影响首都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地下空间事故(共2种)。主要指大量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使用可能导致的地下空间事故,包括建筑施工突发事故、人防工程事故。本市地铁建设规模大,新建里程将超过以往30年总和;南水北调工程北京段全面开工;现有地下空间面积达3000多万平方米,用途复杂,防范设施不健全。
7城市工业灾害(共3种)。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矿山事故、核事件和辐射事故(事件)。全市重大危险源、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外省市过境危险品运输车辆、医用危险废弃物、潜在的放射性污染源等易引发的城市工业灾害,尚未得到有效监控,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8火灾事故(共1种)。主要指大型生产企业、商业设施、超高层建筑群的火灾事故。城区和近郊区有29721万平方米易燃、易漏、易塌的危旧平房。目前本市年接报火警超过1万起、抢险救援达到2000起,“十一五”期间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任务依然繁重。
9信息安全事件(共1种)。主要指由信息安全事故与高技术犯罪导致的航班延误、银行网上交易受阻、计算机病毒暴发、重要信息系统瘫痪、重要数据资料损坏,以及失密、窃密等信息安全事件,应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
10恐怖袭击和重大型事案件(共1种)。作为国家首都和国际大都市,本市发生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加大。危害严重的刑事案件依然有可能发生。
11地震灾害(共1种)。北京地处Ⅷ度高地震烈度地区,有可能发生地震灾害。2006年至2020年,我国大陆地区处在一个新的地震活跃时期,本市及周边地区地震预防和应对工作仍应加强。第[1][2][3][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