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滨海新区环保与生态建设规划,将对滨海新区实行严格的空间开发管制。具体做法是,根据滨海新区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要素发育状况、特点与生态环境承载力,从发展的角度把滨海新区划分为四类开发区域,即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优化开发区域:其中,优化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滨海新区核心区。该区域是以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主的区域商务中心,以及以现代化国际港口为主的交通枢纽,将大力发展以金融、现代物流、信息、咨询、高端商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带动和提升城市辐射作用。目前该区内仍有天津碱厂、大沽化工厂、LG乐金、新港船厂、新河船厂以及大型仓储企业等大中型企业,中小型企业也分布于其中或周边。优化开发是指将这些传统工业用地逐步调整或置换出来,为核心区城市功能的提升开辟空间。
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海河下游工业区组团、滨海化工区组团、空港物流园区组团、葛沽组团、泰达西区组团、海滨休闲旅游区组团、东丽湖组团。该区域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群集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发展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
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黄港水库、北塘水库、营城湖、官港水库、北大港、团泊洼、渔业养殖岸线、发展预留岸线、生态保护岸线区域等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对这些区域将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干扰。
限制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是除去上述三个功能区以外的区域即为限制开发区域,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禽畜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市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对这些区域要减少过度开发,调整农牧业结构,加强综合治理,引导超载人口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天津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孙国红 马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