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怀疑声中,我国国有大型银行公司制改造和公开上市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10月20日,中国工商银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的A+H发行规模合计达到了191亿美元,创造出全球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规模的新记录。
新出版的《商务周刊》杂志把工行称为“中国人民捧出的金蛋”,是有道理的:工行拥有250多万公司客户和1.5亿多位个人客户,更拥有占中国所有银行机构总资产、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的16.8%、15.4%和19.4%的市场份额。如果不是国家信用介入银行经营,我国四大国有控股银行不可能拥有目前的市场份额、资本规模和信用积累。
改制后的四大银行,尽管实行了市场化的运营管理,但其所承担的引导金融市场发展方向、主导国家金融命脉、履行国家金融信用的职能没有改变。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四大行是“中国人民捧出的金蛋”,投资它们,就等于分享中国金融命脉主导力量创造的利润和无形价值。
在“接轨文化”的影响下,我们可以预料到,一些人仍会以“与国际接轨不充分”为说辞,质疑工、建、中等中国大型银行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公司治理水平以及风险控制能力、创新能力等,会继续对其高管产生机制进行批评。但笔者认为,坚持国家绝对控股应当是中国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不应因外界质疑而动摇。坚持国家控股与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对立关系。
公司制和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机构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的惟一出路。相对于国家全资拥有大型银行的模式而言,股份制对于提高公司科学决策和运营具有明显的助推作用。但“市场化”的本意是要把非市场化的决策机制、经营管理机制改变过来,这并不意味着国家要完全放弃对大型金融机构的控制,更不意味着要把金融资本完全让渡给非国有的资本主体。因此,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管理人选实行业务和政治双重把关,是我国金融机构建设和金融监管的特色,是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维护国家金融主权所必需的,也是国家股东所应享有的权利,不应当轻言改变。一句话,谁拥有,市场化就应当为谁服务。银行的市场化经营应当统一到为股东赢得预期利益上。
由此,笔者联想到孟加拉国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的“穷人银行”。国内媒体在评论尤努斯开办小型银行时,更多地赞美其“想穷人所想”、“急穷人所急”的道德价值,而对其在金融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取得的成绩有所淡化或者忽略。
其实,尤努斯的银行向穷人发放贷款,有着一系列的“严苛”条件:一是收取23%的高利率;二是“保甲连坐”,只对五人组成的小组贷款,而且这个小组每周必须开一次会;三是贷款申请人需要满足许多特别的条件———如只喝煮过的水,家里要有洁净的厕所、子女的数量不能过多等。此外,尤努斯的银行之所以96%的客户是妇女,是因为孟加拉国的具体国情:该国的妇女较男人更有荣誉感、更不喜欢赖账、更善于理财,尤努斯认为向她们贷款风险更低些。
可见,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和金融家,尤努斯身上的亮点并不是慈善,而是金融制度创新。他创办小型银行的初衷不全是为了帮助穷人,而是在敏锐地发现穷人渴望摆脱贫困的需求后,成功地创新了金融制度去满足这种需求。
我们说明尤努斯行为的商业原理,既不是为了而且也不会降低他在帮助穷人脱贫方面的功绩,尤努斯这样将商业设计、金融创新应用于市场空白上,恰恰值得倡导。笔者要强调的是,商业银行经营根本的要服务于股东的利益追求。而因国情不同、市场情况不同,商业银行的组织模式也很不同。至于其在商业化运营过程中的道德评价,是另外一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