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冬,冀南第三专署机关报《人山报》刊出专栏文章并发表社论,纪念一位活在人民心中的抗日县长;第三专署还决定,以他的名字为永肥县命名。他,就是抗日战争时期河北省永肥县抗日县长马功岑。
马功岑,1907年生,山东濮县人。 193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开始先后任濮县县委书记、邯郸县县长、永肥县县长等职。
1938年5月,马功岑赴邯郸开展抗日斗争。初到邯郸的永南、肥西时,群众对他和县大队不了解,加上敌伪汉奸威胁,没人敢与他们接触。他便反复向群众宣传,讲抗日道理,开展铲除汉奸的斗争。同时,他要求干部和县大队人员要严格遵守军纪。1941年除夕,部队回到村里,为了不扰民,马功岑让队伍露宿野外。第二天一早,群众起来拜年时才发现县长和县大队的人竟然全在户外度过了寒冷的大年三十。这件事让群众非常感动,大家说:“没见过这么好的队伍。”
马功岑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身为县长,紧张的工作和频繁的战斗使他无法顾及家庭。为了方便工作和战斗,他动员妻子回家乡,临行前,也没给组织上添任何麻烦,只给妻子准备了一口袋路上吃的玉米面窝头。
1942年12月25日,日伪军调集兵力围攻马功岑所在的县政府和县大队。得到报告后,他带部队突围,途中与敌遭遇,壮烈牺牲,时年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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