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称因此顾客免单但厂家仅赔两箱产品;厂家称赔偿依据消法
卖给食客的杏仁露还在保质期内却已变质。前天,通州一家“爆肚王”餐厅遇到该情况后,对露露北京办事处给予的赔偿表示不合理。
“爆肚王”餐厅经理王先生说,前天,一桌顾客点了6瓶由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露,结果当场发现其中2瓶变质有臭味,“这些都是早上由固定供货商送来的一箱货,生产日期显示的都是06年9月18日,保质期18个月”。
饭店向承德露露北京办事处反映后,对方赶到餐厅检查,表示可能是磕碰引起漏气造成的,愿意赔偿两箱杏仁露。
王先生说,客人喝了变质杏仁露后,当天所消费的400多元餐厅给予全免,但承德露露办事处的赔偿明显不合理,也没给出合理解释。
昨天,承德露露北京办事处的刘先生称,对这家餐厅的赔偿是按消法的规定进行的双倍赔偿,但“对方明显有点敲诈的意思,要求赔偿5000元,我们没答应,目前还在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