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不属于重点保护动物,不在规定的赔偿之列
正挖红薯,冷不防钻出一头野猪,挖红薯的农民被野猪顶飞,身受重伤!10月21日上午,川陕交界的广元市旺苍县檬子乡白杨村发生了这惊险的一幕。这是继5月15日旺苍县高阳镇境内发生黑熊伤人的惊险事件后(本报5月17日曾报道),旺苍境内今年发生的又一起野生动物袭人事件。
伤势严重转院治疗
昨日下午,记者在医院看到,身受重伤的张君明正躺在病床上打点滴,医生为他开具的诊断书上写有“左前臂、背部、胸部、右膝部撕裂伤;右肩部挫裂伤;右腓肌断裂”,10多处伤口缝合了50多针。
医生介绍,21日下午4时30分,被野猪咬伤后7个多小时的张君明被送到了旺苍县中医院,病人收住医院时,左前臂、背部、胸部、右膝部被野猪咬伤,伤势较为严重,病人软组织多处受伤,因抢救及时,转危为安。但由于医院条件所限,在病人及家属的一再要求下,医院现在已经安排派车帮助他们转院到广元去治疗。
正挖红薯遭遇野猪
在医院,张君明断断续续讲述了他们遭遇野猪的经过。10月21日9时许,家住川陕边大山深处的张君明,与妻子到山上一块地里挖红薯,到地里后他们便分散开在红薯地的两头劳动。
当张君明正挖红薯时,忽听背后传来几声重重的脚步声,他当时没在意,弯下腰抓挖出的红薯,红薯地另一头的妻子惊呼一声“野猪!”一头体重约100公斤的黑色大野猪突然向他背后发起攻击,用锋利的獠牙将张君明挑到了空中,重重地扔在了地上,还没等他缓过神来,野猪用锋利的獠牙接连挑伤他的左腿、胸部、后背等。这时,妻子拿着锄头奔过来,这头野猪才逃窜进了丛林之中。
野猪伤人难索补偿
张君明妻子告诉记者,为抢救张君明,他们花掉的医疗费用已达5000多元。当野生动物危及到山民的生产、生活时,人的利益该如何保证?旺苍林业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人身安全危害特别大的个别凶猛野兽,经上级批准后,可在适当时候由有关部门组织捕杀。同时,他告诫人们:上山要“结伴而行”、“尽量不与猛兽发生正面冲突”。
旺苍林业部门有关人员介绍,由于野生动物增多,旺苍县部分乡镇农作物被毁,损失达几十万元。但是按照《国家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由当地政府按照省、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但是,野猪不属于国家的重点保护动物,不在赔偿之列。在许多地方,野猪毁物伤人之后,由谁负责赔偿,履行赔偿期限多长,这些目前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