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0月23日讯
昨天从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我市正在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仍未就业的海南籍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或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在就业服务月中,市、区劳动部门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对目前还未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对社区每一位已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上门服务,将求职困难或家庭困难的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纳入重点帮扶范围,建立专门的服务记录档案,发放就业服务联系卡,建立定期联系和服务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相关政策,帮助尽快实现就业。
具体帮扶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一、组织专场招聘会,市级就业部门要收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在服务月活动期间举办专场招聘会。二、组织参加培训和见习,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其就业意愿,组织参加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对来自零就业家庭和享受低保家庭的已办理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三、鼓励自主创业,对希望参加创业培训的,组织参加SYB(中文含义为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班,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小额贷款的,由小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实施税费减免政策。(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