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方10月22日电(见习记者林书喜)东方市新龙镇龙北村委会干部在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几百亩农田发包给他人种树,其中有200亩已插秧的农田亦被强行种上树。东方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并到现场调查落实后,责令该村委会立即整改,恢复农田原状。
村民投诉:
稻田被强行种了树
在接到群众举报后,10月19日中午记者赶到东方市新龙镇采访。被种上树的农田位于新龙镇龙卧村南边约6公里处的大坡田洋。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块块稻田里已种上了一行行桉树,桉树高的有60公分左右,矮的也有40来公分。小桉树周围的水稻长出了不少稻穗。而远离桉树一点的水稻长得稀疏低矮,象是营养不良的小草。
老符告诉记者,这片田没有水利灌溉,只能靠雨水来种田,每年只能种一造水稻,但亩产量不错,有600斤以上,他们在此耕作了21年。今年农历六月初,他们就开始播种。在水稻长到20公分左右,村委会的干部在没有经过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就将这片农田发包给他人种树。今年7月,承包方强行在已经种上水稻的田里种下了桉树。种上树的农田有400亩,其中200亩已经是种上水稻后才种树的,这200亩稻田涉及到龙卧、龙北和龙佑三个村共19家农户。
村民们说,他们发现自己的稻田被种上树前往制止时遭受到人身威胁。于是他们联名向新龙镇政府反映,但镇政府不予理睬。无奈之下,他们先后到东方市信访局、国土局、农业局等单位反映,要求市委市政府处理。可是事情过了两个多月了,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国土局行动:
责成村委会恢复农田原状
19日下午,记者来到新龙镇政府采访。已是下午4点了,镇委镇政府的领导都没有到办公室上班。记者向该镇党政办的工作人员要镇委书记或是镇长的电话,对方不肯给。记者通过其他途径要到了镇委书记文琳琦的手机号。记者拔通文书记的手机后,表明身份说想了解稻田被种上树的事。文书记说你问这个事干嘛?记者说,按有关法律规定,基本农田是不能改作其他用途的,那么大面积的农田被种上了树,镇里是否知道?有没有予以处理过?文书记说,这件事我们已写了个处理报告交给市信访局了,你到信访局了解吧。说完就挂了电话。
在采访中,记者得知,19日上午,东方市信访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单位到了现场调查。于是,记者一一到上述各单位进行了采访。市信访局张达雄副局长说,接到村民的举报材料后,已上报给市领导,市领导作了批示,他们便转给新龙镇政府处理。不久镇政府给他们回复了一个处理报告,报告说这些农田是村委会的,村民举报属无理取闹。他们认为这个处理报告过于简单,便把报告打回头了。
林业局副局长颜其富说,作为林业主管部门,他们曾在会上多次强调,凡是种在农田里的树不予验收,因此他们没有批准也不可能批准任何人或单位在这片农田上种树,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条高压线是万万不能碰的,”颜副局长说。
“村委会的干部说,这片农田有雨水才能耕作,没有雨水就丢荒,还不如承包给别人种树,因此经多数村民同意后,他们就把农田给发包出去了,”农业局农经科员符智晓对记者说,“我当场就对他们说,村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但该如何处理主要是国土局来定。”
国土局李彩胜副局长说,在去现场调查时,他特意带上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图,发现被种上桉树的那片农田属于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这是法律严厉禁止的。目前该局初步作出决定,责令村委会进行整改,恢复农田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