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杨进峰)10月16日,本报报道了宁夏大学经管学院学生社团组织阳光爱心社的14名学生成员,在未带学生证和未经相关部门的许可下,于10月15日,自发在鼓楼南街为盐池县失学儿童进行募捐活动,报道刊发后,宁夏大学经管学院对此事非常重视,及时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
学院认为,此次募捐活动,没有通过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认定和审批,也未开据校方证明,更没有老师带队,整个募捐程序上属无组织无纪律。鉴于这14名学生的出发点是为贫困学生募捐,对这14名学生进行点名批评,要求引以为戒。
10月21日,经管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提银带领院领导来到郭记沟小学,将阳光爱心社于10月15日在社会上募捐的2214元钱及在校园内部募捐的1246元钱送到了郭记沟小学,同时,学院还为郭记沟小学学生赠送了400余件衣服、书包、及学生所需用的文化用品及体育用品。并且,还为郭记沟小学的15名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每人资助学习费用100元。
郭记沟小学校长告诉记者,阳光爱心社已连续5年给他们学校进行资助,每到暑寒假,经管学院还有学生到学校义务支教。这名校长还说,如果没有爱心社的资助,他们学校会有很多贫困生可能会失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