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0月22日发布的企业创新专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国企业研发经费主要用于现有产品和技术的完善,仅三分之一用于属于创新范畴的新产品开发和基础研究。不过,创新对于中国企业收入的贡献率却仅有10%,此外,中国企业高达70%的收入来源于现有传统产品及服务,其余20%则来源于对现有产品及服务的延伸或改善。
被这项调查视为创新收入的包括突破性产品或服务收入、扰乱性产品或服务收入。前者指的是完全新出现的或性能显著变化的产品或服务,后者指的是改变行业经营模式或创造完全新的市场的产品或服务。
从不同类型企业看,民营企业的创新收入比重为13%,明显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9%和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8.5%。
“尽管创新已经带来多方面的效果,但从创新为企业带来的直接收入看,目前还不显著。”在10月22日于苏州举行的2006中国经济增长论坛上,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如是说。国家统计局是在该论坛上发布了企业创新专项调查结果。
不过,虽然目前创新效果对企业还不显著,但经营者普遍预期未来创新收入会明显增加,并准备加大创新投入。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预期2008年创新收入的比重将从现在的10%提高到18%,其中民营企业预期达到22%;87%的企业计划未来三年在创新方面增加人才投入,73%计划增加设备投入,15%计划增加专利购买。
调查还显示,内部筹资是企业创新资金的主要来源。75%以上的创新经费来自企业内部筹资,而贷款只有12%,政府资金、合作伙伴资金、资本市场资金合计不到5%。
“企业研发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筹集,社会对于企业创新的资金支持机制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姚景源说。
据悉,这次调查还根据企业对所在城市创新环境进行的综合评分,计算出创新环境评价较高的前10个城市,按分值高低依次是:上海、杭州、青岛、深圳、苏州、北京、常州、烟台、广州、绍兴。
为全面了解中国企业创新状况,国家统计局9月份进行了企业创新专项调查。这次调查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对象,挑选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哈尔滨、合肥等40个有代表性的城市,每个城市选择了40家涉及制造业、建筑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的有代表性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