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桂筠魏静)收取电费时,物业公司每月还收取每户居民1元钱的电损费。日前,滁州市18户居民集体向消协投诉物业公司的不合理收费。
这18户居民是滁州市某大厦2号楼的居民,他们投诉称大厦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过高,存在乱收费现象,每月收取电费时还平均分摊每户居民1元的电损费。 然而,物业负责人对此事却有不同的看法,认为他们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没有超出核准的收费范围。而关于电损费用,是因为该公司多次向供电部门申请给居民安装一户一表都没有解决,最后由他们自己出资安装变压器,给每户安装分户电表,加上共用照明均需用电,都有一定电损,收取每户每月1元的电损费是合理的,没有违反公平原则。最后,在当地消协的努力下,物业公司同意取消18户居民每月每户1元的电损费。
消协法律专业人员李大军分析认为,投诉问题出在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业收费许可证上,物业收费标准大多由物业管理公司单方面向物价部门申请,物价部门审核后批准,很少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但根据价格听证制度,针对物业收费问题,由于涉及众多业主的利益,应该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对物价部门在没有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物业收费标准,广大业主可以物价部门的行政行为程序上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物价部门变更或撤销,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该行政行为。关于电损费问题,根据电费收取“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原则,业主只承担实际用电的电费,“安装变压器,给每户安装分户电表”是开发商应该履行的义务。物业公司“出资安装了变压器,给每户安装分户电表”收取电损费没有任何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