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业务量同比增长20%
一年来已完成近32万件
法制网讯 记者倪晓张学锋据统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一年以来,全国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业务量为31.9934万件,比上一年度增长20.2%;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今年共收到投诉、举报119件,予以行政处罚的28件。 这是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近日在司法部召开的纪念《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介绍的。
据统计,目前,全国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等“三大类”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共1819家;司法鉴定人2.3400万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5.6%,中级以上职称的占96.1%,高级职称占64.1%;《决定》出台后,全国共组织培训司法鉴定管理干部45批,共955人次,培训司法鉴定人230批共2.1199万人次。
霍宪丹介绍说,《决定》实施以来,全国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按司法部的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严格规范,依法管理,把工作重心和基础放在规范管理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等三大类鉴定事项上,积极稳妥地推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一是按照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重新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统一公告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管理人员两支队伍建设;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制定了2006年度司法鉴定立法计划,研究起草了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是加强执业监管。(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