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日报记者廖雪梅)住房质量出问题,住户不找开发商,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是皆大欢喜的好事情。然而,中国人保新版建筑工程质量险(简称“建工质量险”)刚推出就遭遇“寒流”。中国人保重庆分公司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自上月19日起“建工质量险”在我市试点已有一个月,开发商大多持观望态度,20多天来没有成交一笔保单。
一次投入保十年质量
市建委质检总站周主任介绍,“建工质量险”主要针对建筑物主体结构,是一次性投保产品。它承保开发商开发的工程因潜在缺陷在10年保险期内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建筑物损坏时的赔偿责任,同时还设有保险期为5年的附加渗漏责任条款供选择。
今后业主买房时可能收到一张“建工质量险”保单,如果开发商不投保,须征得小区内所有业主同意。当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买房人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周主任认为,这不仅可以缓解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矛盾,也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重点关照三类工程
据介绍,原则上三类工程应办理保险:一是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办公楼;二是关系社会利益和公众安全的房屋建筑,如商场、体育馆、剧院、学校等;三是各类商品住宅。
市建委建管处负责人介绍,新版建工险费率以建筑物平均售价扣除土地转让金,费率在0.3%-0.6%之间,低于目前普遍实行的按工程预算款5%-8%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制度,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压力,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供现实解决方案。
市民叫好
昨日在房交会上,不少市民对新保险表示了兴趣。
“一套房子动辄几十万元,如果买了房子,质量却没有保障岂不焦心?”市民姚女士表示,很多开发商卖房子时很客气,一旦房屋出现问题就找借口推诿。“消费者很无奈,希望保险早日普及。”
市民叫好的建工质量险为何开发商不买账?市第三建筑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认为,新版建工险的尴尬与“质量保证金制度”有关。质量保证金是《建筑法》里明文规定的,但建工险功能与保证金一致,全靠建设单位或开发商自主购买,所以很多开发商觉得没有必要花钱。
据透露,建设部将根据“建工质量险”在全国14个城市试点的经验,与保监会共同研究制定强制性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逐步取代现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目前市建委已在进行推广‘建工质量险’的前期工作。”周主任表示。
来源: 华龙网 2006-10-23 08:28 编辑: 唐文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