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23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交通厅决定从10月下旬开始,全面检查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清查是否有行政人员参与入股客运线路。同时,在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设计变更,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岸线审批、船舶检验,客运线路审批和客运车辆更新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浙江省交通厅日前发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意见》指出,客运线路审批和客运车辆更新问题要进行深入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近年来客运线路审批和客运车辆更新环节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要清查行政工作人员在其中入股的行为。县(区)必须自查5条线路以上,市以及省公路局、港航局等必须自查10条线路以上。
此外,要对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交通行政机关、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指定施工企业转包和分包的行为;施工单位有无出借资质、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无接受施工单位好处、纵容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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