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煤炭报》报道黑矿主组织的“护矿队”不时举行“军事演习”对无辜群众耀武扬威;打伤群众之后还敢围攻派出所。在湖南“郴州第一贪”,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黑伞保护下,郴州的非法小矿主们气焰格外嚣张。 随着今年9月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带走(本报曾作报道),他当政期间的一些护黑秘闻也渐渐大白于天下。
“双规”成了掠夺利益的武器
“曾矿长”,这是湖南郴州民间对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别称。这个郴州市原纪委书记不光管干部还管矿,因为他曾是郴州市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独揽矿权于一身。曾锦春长期被举报和该市黑恶势力关系亲密,被指是郴州“护黑巨伞”。在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期间,郴州市纪委成了曾锦春的“一言堂”,敢与他争利的党员、干部,一律“双规”。从2002年开始,曾锦春越来越频繁地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有多位受访官员说,一些官员因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他而被“双规”调查,或因得罪其本人而被调查和威胁。所有受访官员都承认,其“曾矿长”的名号绝非浪得虚名。在郴州官员和市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全市的矿都归他管。”曾锦春利用市纪委书记的独特权力,要挟各县、局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
“护矿队”不时进行“军事演习”
恶矿,有别于黑矿,是指那些有权力背景的矿。按照当地人的说法,曾锦春一直以不同方式参与当地“恶矿”的掠夺。一些煤老板表示,若能和曾锦春搭上关系,采矿就方便得多。荣福煤矿矿主黄生福,通过大肆贿赂曾锦春,长期得到曾锦春庇护,在当地可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2000年前后,黄生福接手前的煤矿是个烂摊子,没有得到安置的矿工还在矿上坚持要求国家赔偿。黄生福接手后,解决问题的方式很简单———不走就打。矿工们很快走得一干二净。村民们说,黄生福开始招兵买马,将荣福煤矿周边的社会闲杂人员纠集起来,头戴钢盔,统一着装,成立“护矿队”。黄手下的队伍慢慢地壮大起来。有时,“护矿队”手持猎枪、火铳、钢刀,在矿区不时进行“军事演习”以示威力。“护矿队”专门对付荣福煤矿周边的小煤窑,收取所谓的“资源费”。听话的煤矿老板可以长期采煤,不听话的则被暴力镇压。到了2003年,“护矿队”活动的范围辐射到10多公里以外的梅田镇龙村。
上百人“扫荡”交警队
2005年8月10日上午,“护矿队”成员王刚军、王强军等人开车带领60多人手持猎枪、钢刀浩浩荡荡来到梅田镇温塘水煤矿强行收取“资源费”。十多分钟后,梅田派出所干警赶到,抓获几名没有来得及逃走的肇事者,并回派出所进行审讯。下午,王刚军、王强军等人带领上百人围攻梅田派出所,要求放人还枪。派出所最后不得不放出肇事者,还回枪支。次日晚上,王刚军、王强军又带领数十人持枪来到温塘水煤矿将矿工全部赶走。“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回到矿里了”,煤矿股东黄海国告诉记者,他的矿被抢走,数百万元打了水漂。2006年4月3日,“护矿队”王强军的广东朋友酒后无证驾驶,被交警将车扣下,把人带到宜章县交警大队。王强军得知情况后大为恼火,派上百名社会闲杂人员扛枪持刀冲到县交警大队一顿乱砸。“经过调解,对方答应赔偿我们一辆新车和被打伤两交警的医疗费。”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曾锦春插手打招呼后,队里只收取对方2000元赔偿,而直接损失超过了4万元。曾锦春倒台后,黄生福也销声匿迹,不知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