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0月23日讯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在一起贩卖毒品案中查明,毒贩子多次利用省内客运大巴车托运毒品而不被察觉,这种情况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前日,一起贩卖毒品案在海口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裕清、王榆、王锡忠、吴坤勇、梁正武、杨忠焕、梁正文等7名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在这起案件中,罪犯多次成功利用省内、省际的客运大巴车托运毒品。
2006年1月30日,被告人梁正武与王榆联系购买摇头丸,杨忠焕帮忙出面交易。在海口市文明东路的东风桥附近,王榆将摇头丸50粒交给杨忠焕,杨忠焕当场付给王榆毒资人民币1250元。杨忠焕将摇头丸用纸盒包装好,于次日上午到新港码头车站,通过海口—五指山的大巴车托运到五指山市给梁正武。同年2月3日、12日和20日,按梁正武的安排,杨忠焕又以同样方式在东风桥附近从王榆处购得摇头丸并以同样的托运方法将摇头丸寄往五指山市给梁正武。2月26日下午17时许,梁正武让梁正文到五指山市大桥桥头处领取该摇头丸。从大巴车主处领取到托运的摇头丸后,梁正文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摇头丸50粒。(王小武黄叶华)(来源:海南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