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2日,记者从省人才中心了解到,省人事厅与科技厅联合出台《辽宁省科技咨询(中介)业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为从事科技中介事业的人员评定执业资格。
据了解,我省现有各类科技中介咨询机构3000余家,从业人员4万多人。 对这些从业人员,《规定》要求须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和资历评价,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该项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已纳入全省职业资格体系统一管理。文件规定,凡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志从事科技中介服务工作的人员,只要通过职业培训并参加职业水平测试与评价,成绩合格,均可获得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资格,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凡从事科技中介服务工作,取得助理科技咨询(中介)师资格证书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科技中介工作满8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科技中介工作满5年;获硕士学位,从事科技中介工作满3年;获博士学位,均可获得科技咨询(中介)师资格,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朱晓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