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肯定要回老家了。”北京47中的初三借读生武晓胜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因为赔偿问题而得罪了学校。9月份,他在体育课上摔伤了右臂,学校却拒绝赔偿。
昨天下午2点左右,在海淀苏家坨镇北安河村的一间平房里,14岁的武晓胜正坐在木板支的单人床上自习。 他用左手拿着书,缠着纱布的右胳膊垂在体侧,不敢妄动。
提及这条受伤的胳膊,武晓胜说事情发生在9月22日下午的体育课上。“当时离下课还有几分钟,体育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我和几名同学打篮球。我去捡篮球时,用手去扒足球门,结果不留神摔了下来。”武晓胜说。
随后,体育老师和同学以及校领导将他送到了309医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显示武晓胜“右侧桡骨及尺骨1/3处可见横行骨折线错位”。
出于对孩子未来的考虑,家长放弃了保守治疗,而选择了借钱做手术。据武晓胜的母亲任启珍说,到9月底出院时,他们付出了10600元的医药费。其间,班主任曾经给武晓胜送过1000元钱。“班主任说是老师们的捐款。”任启珍说。
家贫未上保险学校三次拒绝赔偿
在出事前几天,学校曾征求学生是否同意上保险,武晓胜背着父母,没有交回执,“要交50块钱,太贵了。”
武晓胜一家四口来自河北张家口。全家就靠父亲打工挣来的1000块钱维持生计。这间月租金100元的15平方米平房,既是卧室,又是厨房。任启珍说为了给孩子疗伤,他们现在花两块钱买斤没肉的大棒骨熬汤,“我们和他妹妹就吃老家带来的土豆”。
“如果不是怕影响后面孩子的治疗,我们也不敢找学校要赔偿,”任启珍说。10月9日,她第一次就赔偿的事情找到学校,“当时德育处的赵主任说和学校领导商量商量,并要搞些募捐活动。”
几天后,看到没有回音,任启珍再次找到赵主任,但这次“赵主任说孩子是自己摔坏的,又没上保险,学校不承担责任。”
又过了几天,任启珍第三次找到学校。她说,“学校的国校长(音)表示当时虽然上课,但是已经解散了,而且武晓胜已经上初三,学校不应负监护责任。”
学校说法:责任已尽不应赔偿
昨天,记者以武晓胜亲属的身份采访了北京47中德育处的赵主任。对于武晓胜受伤赔偿的问题,赵主任说武晓胜是在体育课下课前一两分钟自由活动时摔伤的,出事后学校将他马上送到了医院。住院期间,全校也为他捐款1000元。而且学校也要求过学生入意外伤害保险,武晓胜没有入,因此学校已经尽了相应的责任,不应当赔偿。
律师说法: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的夏翔律师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受到人身伤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他认为武晓胜骨折一事,发生在学校内,并且是上体育课的时候,同时武晓胜未成年,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武晓胜自身也存在过错,因此学校不会承担全部责任。至于担责多少,需要法官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