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张女士:我在乐山有个商铺,前段时间我打算转让,和买家谈好就收了对方1000元订金,现在我又不想转让了,请问律师我可以把订金退给买家,自己保留商铺吗?
律师回复:如果在收钱时,写的是“定金”,则双倍退还;若写的是“订金”,则退还就可以了。
廖女士:离婚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前夫的名字,如果我不去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律师回复:建议双方最好去办理房产更名过户手续。(黄利琴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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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陈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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