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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
挖沙船正在河道中挖沙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的驱动,在漓江上游肆无忌惮地挖沙,有关部门曾多次整治,挖沙船曾一度消失。可近日,有市民反映,漓江上游的挖沙船又“卷土重来”,河道被挖得千疮百孔,严重破坏了漓江的生态环境。
为什么漓江挖沙总是禁而不止?职能部门管了没有?如何才能彻底治理好漓江挖沙,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漓江上游几个挖沙点,同时也采访了相关部门。
上游还有10多条挖沙船
10月17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灵川县灵川镇双洲村委大江洲村河段,站在远处就可听到从河道里传来“轰隆隆”的机器声,附近有5条挖沙船正在河道中间作业,河边停放着7辆满载河沙的大货车。挖沙船将大量卵石高高地堆在河道上,许多地方的河床已被挖得面目全非。挖沙后留下的深坑积满了水,变成一个个大水塘。在岸边,有些田地已成了沙场。
知情人告诉记者,这5条挖沙船是今年8月份才来这里的,每天24小时都开机挖沙,“轰隆隆”的机器声吵得附近村民根本不能入睡。部分河道因挖沙留下的卵石堆挡道而改变方向,如再这样给他们挖下去,整个河道肯定会“千疮百孔”。
随后,记者来到灵川县三街中学附近。此处的河道已经“千疮百孔”,河道上的卵石一堆接着一堆,记者在河道上走了近10分钟才走出卵石堆,发现河道中间有5条挖沙船正在作业。
附近村民对记者说,由于三街已经没有多少沙子挖了,这带的挖沙船少了很多,以前在三街挖沙船有20多条。记者沿江往下走,在车田洲、金竹坪一带也有几条挖沙船在作业。
不合理挖沙后果严重
据了解,不合理挖沙将导致河床升高,影响泻洪能力,如果不加以制止,洪水期间将有可能冲破河岸,两岸上的农田将受到威胁。挖沙的危害还会改变河道、使水质变差、水土流失严重。
针对漓江挖沙的情况,10月18日上午,市环保局自然保护科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样乱采乱挖对河道不好,肯定会改变河道方向,使水质变差,并影响河堤;河床结构也会被破坏,造成渗漏导致河水流失;乱堆弃渣,过水面减小,溢洪能力差,隐患很大。”
“这些年来,漓江的水一年比一年少,几乎每一年水库都要给漓江补水,一方面是气候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漓江挖沙造成的。漓江河床一旦被破坏,很多漓江水就会流入地下,如果漓江的水量下降,将导致漓江的生态发生变化,影响两岸的植物,漓江两岸景观肯定会受损害。如果要挖沙,应该有规范有计划地挖,不能乱挖乱采。”该负责人说。
漓江挖沙为何禁而不止
A、暴利驱动漓江挖沙
据了解,从2001年起,有关部门下发了有关通知,禁止在漓江等河道及其沿岸采沙。有关部门对挖沙船没有颁发任何证件,活动在漓江上的挖沙船,全部是非法挖沙,有关部门曾经多次进行过打击,可是不非法分子受利益驱动,挖沙船又死灰复燃。
当天,记者在双洲村委大江洲村河段采访时,一位拉沙的大货车司机说,每立方米沙子价格为65元左右,每船为240元左右,只要买沙,在桂林市以内车费全免。
在三街镇附近,一位挖沙者对记者说,他们这里是“一条龙”服务,他们自己挖沙、卖沙,车辆和挖沙船全部集体购买。买一辆车和一条挖沙船等工具,要花20万元左右,如果生意好的话,有些老板一年就可以把投入的钱挣回来。
他算了一笔帐:“大货车一辆可以装18立方米河沙,一车河沙就可以卖1000多元,一天最少可以卖2车,就是2000多元,如果有河沙挖,一个月就可以挣6万多,一年就可以挣70多万元。”
“一条挖沙船一天24小时工作,一般可以挖出6船左右河沙,一船河沙为7.5立方米,也就是说一条挖沙船一天就可以挖45立方米,按照市场价,挖沙船一天就可挣2925元。同时产生的废渣至少也有50立方米,而这50立方米废渣足以在河道上形成一座废渣‘山’。”挖沙者这样对记者说。
B、执能部门没有作为吗
10月17日下午,灵川县水电局水政大队负责人说,他分管漓江挖沙这块工作已经有几年了,该县境内20多公里的河段,的确有很多挖沙船在漓江上作业,全部是无证开采,业主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县人民政府曾经多次下发通告,不法分子仍然滥挖乱采。
“我们现在每天都在整治这些挖沙船,每天都有人在江上巡逻,发现有挖沙船,执法人员就把船上的发动机收缴,可没过几天,他们又开始挖沙。”该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从2001年起,我们每一年对漓江的挖沙船进行多次查处,捣毁很多挖沙船,漓江挖沙船一度消失,可不到一个星期,挖沙船又死灰复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原因还是有供需矛盾关系存在着。桂林市每年要大规模搞建设,需要大量的河沙,不给在漓江采沙,河沙的价格肯定上升,一些不法分子就铤而走险,在漓江上非法采沙。”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介绍,从今年8月初,他们对漓江上游挖沙进行整治,先后以县水电局和县政府的名义对在漓江上游挖沙的45条挖沙船发了书面通知,责令他们在9月19日之前,把挖沙船撤离漓江,不然就捣毁挖沙船。
目前,灵川县水电局已经打报告给县政府,接下来执法部门就要采取措施。此后,记者联系灵川县环保局,该局相关负责人称,现在漓江挖沙主要交给水电部门分管,他们只是协助而已。
记者从灵川县相关部门了解到,2002年,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水电、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对漓江上的挖沙船进行查处,共查获10多条非法挖沙船。2003年10月份,各部门组成执法队伍,查获5条挖沙船。2004年,查获42条挖沙船,挖掘机1台,炸毁9条挖沙船。
应成立专门的部门治理漓江挖沙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漓江上挖沙,国土局也有权力监管。然而灵川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土局完全有权力对挖沙船进行监管。这些年来,县国土局每一年都对漓江挖沙进行多次整治,可是总是不能根治。
灵川县水电局水政科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局和相关部门以前组织执法人员24小时轮流看守过漓江挖沙,可看了上游看不住下游,看了南边看不住北边,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在河道挖沙。”
“挖沙船和我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平时‘监视’我们的车,车到河道边,挖沙者就停止挖沙。在执法力度上,我们不如公安等部门,他们可以抓人,我们只是查处,有些挖沙者并不在乎,而罚款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根据规定,罚款的上限是5万元,这个数额还不足以震慑那些贪图暴利的黑沙场场主。同时,为了补回罚款的亏空,这些人会更加疯狂地挖沙。”灵川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负责人说。
记者从灵川县环保局了解到,对于漓江挖沙,该局也是分管单位,配合县水电、国土局等部门进行执法活动。据了解,漓江挖沙监管部门多了,表面上执法队伍“庞大”了,可是监管起来就推三推四。
一位家住漓江边的李先生对记者说:“现在监管漓江挖沙的部门多,力度反而减弱了。如果要长期治理挖沙,应该由当地政府出面成立一个专门治理漓江上游挖沙的部门,漓江生态才会有保障。”
我们期待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对漓江母亲河的环境保护力度,从根本上杜绝漓江挖沙这类破坏自然资源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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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漓江生态保驾护航
丛中建律师事务所韦律师对记者说,河流是国有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河流的开发利用应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河道和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石,必须经过河道主管部门的批准,挖沙者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涉及航道的,由河道主管部门和航道主管部门共同批准。
《环境保护法》还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水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没有经过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在河道、航道内开采砂石的挖沙者,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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