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被打死在宿舍
青龙乡,是平乐县一个很偏远的乡镇,乡上的青龙小学,平时就像世外桃源一样安静而祥和。但是,2006年4月27日的一起命案,打破了学校的宁静。
那天下午2时30分许,学校的王老师走出宿舍正准备去上课,迎面就碰上两个派出所的民警来打听,问“学校有没有一个叫周业攀的人”?王老师还没来得及答话,就惊恐地看见,周业攀正站在她的同事小雪(化名)的宿舍门口,脸上有几条伤痕,双手和衣服上都沾满了鲜血。 两名民警见状马上就明白了,他们冲了上去,把周业攀摁倒在地上,同时叫王老师:“快把你们校长叫来。”
办公室里的莫校长很快来到现场,只见派出所的陈所长和一个民警正抓着周业攀的双手。陈所长说,周业攀可能把小雪老师打死在房间了。听到这话,莫校长急了,与陈所长赶到小雪宿舍,一脚就把门踢开了,惨不忍睹的一幕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女教师小雪仰面倒在地上,头靠组合柜,全身上下到处是血。陈所长上去探了一下小雪的鼻息,摇摇头说,“没气了!”几分钟后,乡卫生院的医生也赶到现场,证实小雪已经死亡。
这起血案看来是刚刚发生,可是民警怎么会来得这么迅速呢?
陈所长说,是周业攀自己打电话向平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的案,说他在宿舍里把妻子小雪杀死了。指挥中心指示青龙派出所立即出警,就这样,在现场将周业攀抓获。
一对感情渐淡的怨偶
周业攀与死者小雪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下此狠手呢?
当天下午3时38分,小雪的母亲接到小雪同学的电话,赶到学校才得知,女儿已经被周业攀杀害了,她伤心欲绝。
小雪的母亲说,当初,女儿和周业攀谈恋爱,她和小雪的父亲都强烈反对,没想到女儿却瞒着他们,偷偷和周业攀登记结婚了。后来,周业攀因调戏别的女教师被学校辞退,小雪提出了离婚,但周不同意,并扬言“离婚就杀死你全家”。
就在小雪遇难前两天,她还打电话给母亲,说周业攀从广东回来了,她觉得和他没什么感情了,再次提出离婚。周业攀先是提出要8000元钱才离婚,后来周的父亲又提出不给10万元就不同意离婚。小雪出事的当天上午又给母亲打过一次电话,说周业攀不愿意离婚,还要拿她的手机去查通话记录。当天下午2时20分左右,小雪的母亲也打了女儿的电话,却是周业攀接的电话,他说:“要离婚就拿10万元钱来,不拿就来收尸。”可怜的母亲并不知道,这个时候,她的女儿已经被害了。
学校的王老师回忆起,今年4月,曾听小雪说起过,说她对周没有感觉了,认为这人行为不检点,心胸很狭窄,结婚后事事限制她,不允许她与别的男人交往。小雪表示肯定要离婚,协议不成就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叶老师证实,周业攀是2002年9月调来青龙小学当代课老师的,小雪也刚毕业分配到学校当老师,很快二人就好起来,时间不长就同居了。同居期间,周业攀调戏青龙小学的女教师,挨通报批评,2005年9月被辞退,后来他就去广东打工了。
陈老师说,小雪平时为人很好,生活作风也好,而周业攀脾气暴躁,因摸学校一位女老师的胸部被处罚过。
杀人时接了两个电话
周业攀缘何对自己的妻子下得了如此狠手?
被捕后,周业攀的供述解答了这个问题,但他讲述的杀妻过程也同样令人发指:就为了讨要妻子的手机密码,他举锤砸伤了妻子,当妻子把密码告诉了他,他仍然用铁棍继续行凶,就在妻子奄奄一息之际,他又连续接到自己父亲和小雪母亲的电话,但这两个电话都没有让他停止犯罪,他活活掐死了自己的妻子。
周业攀说,今年4月23日,他从广东回来,发现小雪对他很冷淡,还提出离婚,便怀疑她有外遇。
4月26日晚,周曾问妻子是否另有相好的,小雪当时很气愤地否认了。第二天上午,他抢了小雪的身份证和手机去县城查询她的通话记录,但因为没有密码查不到。中午2时许,他回到学校找小雪要手机密码,但小雪不给。他更认定妻子有了外遇,当时就失去了理智,从桌下拿起一把铁锤就朝小雪的头上打去,那一下打偏了,锤子打在床头上把锤把子都打断了。当时小雪想跑,他却将她摁倒在床上,骑在她身上按住她,拿着铁锤朝她的后脑部打了几下。
周业攀交代当时的情形,“她大声‘啊啊’地喊,我拿枕头捂住她的嘴,被她挣脱了。我就打了她脸上三拳,问她到底讲不讲密码。她说自己知道错了,并将手机密码说了。我说现在告诉我已经迟了,因为当时我脑子里只想搞死她。我又准备打她,她极力反抗跌下了床前的地上,我就从门后拿了一根铁棍打了她的头二下,还插了她腹部一下。就在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我一看是我父亲打来的,我告诉父亲,我犯了大错了,把小雪给杀死了。”
但周业攀并没有停止他的暴行,“我挂了电话后,见她头朝房门仰躺在地上,一边呼吸一边吐血还没有死,我就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掐了一分钟左右。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是她妈妈打来的,问我为什么要10万元才给离婚?我说是青春损失费,如果不给,就来收尸吧。”
这个时候,小雪已经被害了。
自首让他暂免一死
2006年5月11日,周业攀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8月18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周业攀涉嫌故意杀人罪。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10月17日,法庭对审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周业攀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业攀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后果极其严重。但作案后,周业攀即打电话向平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案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业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周业攀的犯罪行为给死者小雪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庭支持了小雪亲属提出的总额为18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判令被告人周业攀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