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韩打工每月6000元 四黑中介忽悠人偷渡“发财”
为牟取暴利,与国外蛇头配合,忽悠有出国发财梦想的人偷渡,到头来害人又害己。近日,烟台市开发区法院对一个内外勾结、拉人非法偷渡韩国的犯罪团伙依法作出判决,4名偷渡黑中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据烟台市开发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该犯罪团伙由王菲、华继竞、刘霞、侯辉华和韩国人朴容光(在逃)等人组成,主犯华继竞是蓬莱的无业人员,与韩国人朴容光内外勾结,通过王菲、刘霞、侯辉华物色到8个欲赴韩打工赚钱的人,声称能够保证圆他们的出国发财梦。王菲根据华继竞的安排准备了这8个人的护照和几家企业的营业执照,把这些人包装成这些企业的职工,并带着护照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与韩国人朴容光接头。朴容光负责从韩国发邀请函和申领签证,王菲和华继竞则负责准备这8人的护照、身份证、照片及企业的营业执照、在职证明,将这8人分别冠以烟台市某制罐厂、烟台某建筑公司、烟台某铝业公司三个企业的高层职务,用以申请签证,并确定了假的访韩目的。
不料这8名偷渡者在出韩国机场时,因进入韩国目的不明确被韩国警方阻留,第二天即被遣返。偷渡人员回国后,根据当初签的协议要求退还钱款。为弥补损失,王菲等人又着手组织第二次偷渡。正当王菲拿着刚到手的另外8本护照去找华继竞商量下一个计划时,被警方擒获。
经调查,该犯罪团伙每办成一个赴韩商务考察签证,韩国人朴容光即要求收取4万元费用。而王菲等人在组织过程中层层加价,他们向偷渡者索取的费用从4.3万元到5.8万元不等,他们向偷渡者许诺,出国打工每月可以挣6000元人民币。
经审理,华继竞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王菲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刘霞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侯辉华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违法所得127000元予以追缴。(记者 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