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出新办法
特困者医疗补偿享受一站式服务
法制网讯记者韩萍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政府获悉,从2007年1月1日起,该省将全面推行特困人口医疗救助费用补偿一站式服务,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特困医疗救助对象,其特困人口医疗救助费用的补偿,由各县、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在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费用时一并代为办理。
根据青海省政府前段时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该省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便捷的医疗费用补偿办法,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直报制度。
青海省政府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定期检查医疗机构遵守诊疗范围、控制医药费用等情况,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查处,对定点医疗机构乱检查、乱用药、编造虚假病例、出具虚假票据等行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