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合肥市政府虽有禁放鞭炮的相关规定,但大白天仍常常是鞭炮声声、此起彼伏。合肥市民对此多有抱怨。家住合肥市合作化路思和苑小区的李女士最怕“黄道吉日”,赶上这样的好日子,她往往一大早就被鞭炮声“唤醒”,入夜还不时有鞭炮声传来。 合肥市安庆路附近就是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这里商贩云集,今天东家门面开张放鞭炮庆贺一下,明日西家小店周年店庆,也要“表示表示”。合肥市45中学就在城隍庙附近,学校的刘副校长说,城隍庙一放鞭炮,我们几乎所有的课都要停下来,鞭炮放完了老师才能重新讲课。一位外地商人和记者聊起合肥燃放鞭炮之事,直言:作为省会城市燃放鞭炮毫无节制,这在全国恐怕罕见。燃放鞭炮虽说能增加喜庆气氛,但毕竟影响他人的休息和工作,影响了城市环境。其实,合肥市对燃放鞭炮早有规定,早在1994年《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就明确:市区在元旦、春节、元宵、国庆外,禁止放鞭炮;如果单位确实有庆典活动需要燃放鞭炮的,需要到公安机关申请。同时,对鞭炮燃放限时、限地,违规者酌情处以不同程度罚款,其中个人最高罚款500元,单位最高罚款2000元。既然有了规定,为何还是鞭炮声声?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汤本宝告诉记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难在执行。一是取证难,只听爆竹声声,但很难确定是谁燃放的。二是处罚难。人们放鞭炮大抵因为乔迁之喜、开业大吉、老人去世、新人婚庆。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派出所也不能太不讲情面,人家新婚放个鞭炮,派出所较真了抓人罚款,情理上过意不去。安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合肥市曾成功拆除城市违章建筑,成为全国各地效仿、学习的榜样。禁放鞭炮的管理难度远比城市“拆违”要小得多,为什么“禁放”就不能处理好呢?这取决于政策的是否科学以及城市管理者的决心。
(葛如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