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合肥市交警支队昨天公布,根据有关规定,合肥交警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认证工作,部分考试员将面向社会招考。考试员由交通民警和考试监督员担任。考试监督员原则上由驾校教练员、运输企业安全员担任。 申请考试员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考试及监督考试科目二、科目三的,应当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2.交通民警应当从事交通管理工作2年以上;3.交通民警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交通民警应具备计算机常识和基本操作技能;5.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以及考试标准和考试方法,具备考试评判能力;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7.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员的申请报名工作截止到10月25日,报名地点是合肥市交警支队驾管所综合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合肥市交警支队将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考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驾驶技能和考试评判能力等方面),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具备参加资格认证的基本素质。培训后,由考试员资格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组织考试。考试的主要内容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2.公安部71号令和工作规范内容;3.电子桩考;4.九选六和实际道路驾驶考试。
11月20日前,对审核确定取得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的人员,将签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证》,有效期为2年。 (芮峰 本报记者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