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6岁的孩子因为缺药而命悬一线,所缺的“救命药”不过是一种十几年前普遍应用于临床、平均每支只有2元钱的复方新诺明,最后还是借助网络的力量,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在江苏兴化的一家药店里找到了它。类似这种事件,在上海已经发生过多次。
(《东方早报》10月23日报道)
很多特效药针对“特殊病情”,销量不会很大,而不少特效药很廉价,药厂利润很低,甚至亏本,所以很多药厂停止了特效药的生产,所以“急寻廉价救命药”的事件,才会一再上演。
我们不能指责药厂。“医疗市场化”也意味着“药品市场化”,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天性,也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以“救死扶伤”为己任,为了挽救病人的性命而置药厂的命运而不顾,去做亏本的买卖。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经济”,在各个社会领域,“市场化”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还有一部分问题是“市场化”解决不了、也不能靠“市场化”解决的,医疗领域的廉价特效药就是一例。这个时候,就应该“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政府就应该挺身而出,有所作为。既然廉价特效药的生存问题是市场解决不了的,就应该由政府来出面解决,依靠政府的力量来挽救廉价特效药的命运。
依靠政府的力量,不是说政府出台什么规定,强迫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生产某种药品,强迫他们做亏本买卖,而是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挽救特效药:一是调整药品定价机制,提高特效药的政府定价,让生产特效药的药品企业有钱可赚、有利可图;二是政府对生产廉价特效药的企业进行扶持、实行经济补贴,即由政府对廉价药品实行补贴,既让生产企业有钱可赚,又让老百姓能用到廉价药。相比而言,后一种途径更受欢迎,如果政府的财力不允许,前一种途径也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
据悉,为了挽救廉价特效药,上海市各部门已经联合起来,正在实施“推进廉价经典药重回市场”的工作。但是单靠一个省市的努力显然不够,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省市也应当行动起来,以政府的名义,救救廉价“救命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