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将可公开查询
明年起执行,此举可防止虚假房源
晨报讯 (记者王娟)中介以后甭想再拿虚假房源信息来忽悠老百姓。昨天,建设部发布《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将有权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公开查询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据了解,可供查询的信息包括房屋位置、面积、用途,以及房屋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而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目前要想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有关信息需要带上房屋产权人一同前往。业内人士称,此举可有效解决二手房交易中“虚假房源”问题。
建设部昨天发布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将有权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公开查询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而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现在要想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有关信息需要带上房屋产权人一同前往。
据了解,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其中,可供单位和个人公开查询的是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包括房屋位置、面积、用途以及房屋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
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等。《办法》对于原始登记凭证的查询则限定了范围,可查询人包括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
此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查询原始登记凭证,应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专家解读“虚假房源”将被有效防止
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百姓反映最多也最大的是二手房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中的“虚假房源”问题。根据建设部发布的新规,从明年起,查询房屋权属登记门槛降低,无疑扩大了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的透明度,可以有效防止购买二手房者和房屋租赁者被虚假房源信息欺骗,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有利于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稳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