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发布,其中规定:“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但并未对上海各个区域操作“90平方米占70%”作出具体的规定。 此前,从地区房地局传出的信息是:根据市用地科的具体规定,新开发住房一般需要遵循“内环以内50%以上,内外环间70%以上,外环以外74%以上”的标准。
与一号公告土地出让时对住宅规划中“90平方米占70%”规定的不明朗不同,二号土地出让公告中各区县对于这一比例的规定基本遵循了“50、70、74”标准,各区基本上都达到了之前地区房地局透露的上海控制线最低标准。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了解到,二号公告中部分住宅地块规划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所占比例已经确定。其中,杨浦区新江湾城C2地块规定,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比例将占到70%,浦东高行镇E9-1地块这一比例同样为70%,青浦两地块为74%,宝山美兰湖地块也是74%。由于没有内环以内的地块,所以无法得知内环以内住宅地块的小户型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