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字号过大过于醒目,易造成误认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石岩)因在葡萄酒外包装上使用“人民大会堂”商标,河北昌黎县海峪长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近日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向人民大会堂管理局纪念品服务部赔偿8万元。
人民大会堂管理局纪念品服务部是在今年6月发现海峪长城公司存在上述侵权行为的,并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100万元。
海峪长城公司辩解说,全国政府采购论坛组委会授予其在部分葡萄酒产品上使用“全国政府采购论坛人民大会堂会议指定专用酒”的荣誉称号,并授权该称号用于产品的瓶贴、外包装和广告宣传中。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海峪长城公司获得了全国政府采购论坛组委会授权,但海峪长城公司在使用时,将“人民大会堂”五个字明显突出出来,字号比其他文字大许多,瓶贴上的红色字体更为醒目,足以造成误认。
因此,认定海峪长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人民大会堂服务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作出赔偿8万元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