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刚)新增资金7641.4万元,从八个方面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日前,西安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确定采取多项政策措施,全力做好西安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宝根及市级各大班子有关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政府投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的十项救助补助政策,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决定新增资金7641.4万元,用于西安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会议决定:
增加低保补助金 在全省城镇低保对象补助每人每月增加12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低保补助金6元,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发放取暖补贴 继续做好城镇低保对象的冬季取暖工作,今冬取暖期为城镇低保对象每户发放280元取暖补贴,对农村低保对象每户发放100元取暖补贴。
全面推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按照省上的部署,从2005年5月起,西安市城六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2007年1月起,西安将全面推行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以有效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 在力争2007年周至、蓝田县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确保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年内解决农村特困群众住房困难 继续实施“农村广厦”工程,从2007年起西安市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每年帮助1000户农村特困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力争三年内彻底解决西安市农村特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今年首先解决6186户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 认真落实《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加快城市廉租房实施工作。今年筹集资金1902万元,首先解决6186户较困难家庭的住房租赁金补贴,到2010年全部解决城六区12995户人均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
制定《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 主要解决城乡居民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临时困难,但是又不符合低保条件需要政府临时救济的群体的突出困难。
建立困难群众子女教育资助长效机制 继续完善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制度和农村特困群体子女教育资助办法,建立以城乡低保对象教育资助政策为主体,以动员社会力量为补充的长效救助机制,解决困难群众子女上学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