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最近出台规定,单位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今后将轮流乘公交车上下班。作为一项硬性规定,该制度将长期坚持。(《中国广播网》10月22日)
所以有此干部上班坐车新规,基本背景是,10月1日,重庆发生大客车坠桥特大交通事故,暴露出该市公交秩序混乱和体制的矛盾。 因此,副处级以上干部轮流乘公交车上下班,可以“掌握公交车运行状况、乘客的需求和意见”。
副处级以上干部能主动降尊屈贵,坐公交车上班,发现公共交通中存在的问题,从体恤民情的角度,不无积极意义。但如果换一个角度,站在普通老百姓尤其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场上看,上述事件可以做反面解读:副处级干部本就不该坐专车上班。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1994年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写得很清楚:“部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级和副省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不配备专车”。很明显,依据该规定,只有正省部级干部才被允许配备专车,即使是副省级干部也并无专车资格,更遑论“副处”了。既如此,单位行政级别不过正厅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干部暂时放弃一下专车待遇,轮流坐一回公交车,又有什么值得特别夸耀的。按中央规定,这原本不就是他们早该做到的本分吗?
只要干部上班是“自费”的,那么无论使用何种交通方式,均属个人自由;反之,如果是公费的坐专车上班,那就得严格遵守中央和国家的有关配车规定。可在现实中,类似这种“副处级”享受专车待遇的情形,并不算什么稀罕事。不说副处级了,就是级别更低的科级干部,“坐拥”专车者也大有人在。
据《瞭望新闻周刊》最近的一篇报道,目前,乘用汽车已成为我国政府采购中订单最大、增长最快的采购项目之一,今年政府用于公车采购的财政支出,预计将达到创纪录的700亿元。而与此同时,公车的使用效率却未见改善,数据显示,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215.4元,而党政机关则高达数万元;出租车的工作效率为公车的5倍,可运输成本仅为公车的13.5%。“副处级”应该坐什么上班,看似小事,实则是关系着财政公共性的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