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交通违章等行为是中小学生受伤害的主要外因
2005年11月25日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吕诺)教育部24日发布的《幼儿园、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调查》结果显示:社会人员交通违章、家庭暴力、勒索抢劫、食物中毒,以及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是导致中小学生受伤害的主要外界行为。
这项调查是今年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进行的。在天津、山东、福建、河南、吉林、陕西、甘肃、四川等8省市,调查者开展了学生、家长、教师及学校负责人对校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认知状况的调查工作,共发放问卷16640份,访谈1176人。
调查表明,导致小学生和中学生受伤害的外界行为有地区差异:在东部地区、大中城市,勒索抢劫等造成学生伤害的现象较多;在西部地区、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溺水、玩火、教师体罚等造成学生伤害的现象较多。
这项调查结果显示,体育课或运动会、课外活动、晚自习后、全校集体活动、上实验课或劳动课等学生活动时段和无成人在场的时段,是学生在学校中最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时间。乡镇和县城,学生上体育课和上厕所这两个时间段易发安全问题。学生在学校中最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地点为楼梯、校门口200米内、操场、实验室、厕所等通道狭窄之处或人多的地方。上下学路上也最容易发生安全问题。
导致小学生受伤害的自身行为依次为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上下楼时打闹拥挤、打架斗殴、玩火等,体现出躯体伤害的特点;导致中学生受伤害的自身行为依次为打架斗殴、违反交通规则、网络交友、上下楼时打闹拥挤、私自在水边玩耍或游泳等,体现出身体和心理伤害的特点。
此外,近半数被访学生对学校就餐环境和食堂卫生状况不满意,近80%的学生认为校园周边食品摊位上的食品不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