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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在海南庚华音像超市,消费者陈梅正在选购正版音像制品。陈梅在澄迈从事音像生意,据她介绍,很多顾客都喜欢购买正版产品。实习记者袁锦明摄
本报海口10月23日讯(记者袁锋)今天上午,省版权局和省文体厅举行仪式,授予海南赓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南省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牌匾,这是我省挂牌的第一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
为了在版权相关产品销售领域树立自觉“销售正版,抵制盗版”的典范,逐步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省版权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长期开展树立“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典型工作,赓华公司是首先提出申请并经过考核符合条件的音像制品销售单位。
赓华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我省从事音像制品批发和零售的企业。近几年来,赓华公司严把进货渠道,诚信经营,与北京京文、上海声像、星文、滚石等全国100多家音像制品生产商和发行商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货源稳定充足,确保正版。该公司向社会公开承诺”假一罚五”,逐步培育了一批正版产品消费群体,目前已发展会员约2万人。
省版权局今天还公布了《海南省“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所有版权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位提出加入申请,共建我省“正版产品销售主渠道”。
“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将是版权相关产品的批发、零售环节版权保护的先进单位,享有政府主管部门和版权保护组织认可的著作权诚信称号。
海南省的版权相关产品批发、零售单位均可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名录,通过公告、新闻发布等方式向社会推荐,树立正版产品销售主渠道的良好形象。获得称号的单位将在海南省版权局网站上进行形象展示。
副省长符桂花出席揭牌仪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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