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朱丽娜)10月23日,记者从我市交巡警支队一、二、三大队了解到,近期,我市交巡部门加大对机动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查处力度,130余辆机动车因此被依法查处。
自10月1日起,我市交巡部门依法对机动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情况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市交巡警支队一、二、三大队共检查机动车近800辆,其中,130余辆机动车因未依法投保而被查处。在被查处的车辆中,以四轮农用车和摩托车居多。查处的情况主要是部分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但没有按规定张贴“交强险”标志;有的机动车在“交强险”制度施行前,“商业三责险”已起期并且保单尚未到期,但驾驶人在检查中无法提供保单;还有的机动车“商业三责险”已经到期,没有依法投保“交强险”。四轮农用车驾驶人为省钱而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比较突出。为此,交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应及时投保,已经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应依法张贴保险标志。“商业三责险”尚未到期的机动车要随车携带有关资料,以免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