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位民警执法中遭遇袭击受伤
■1月至10月,我省发生侵害民警案51起 ■省公安厅:全力打击袭警者维护法律尊严
本报海口10月23日讯(记者
良子)在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就我省相继发生不法分子阻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围攻公安机关、暴力抗法、袭击民警、砸毁警车、抢夺枪支的案件进行通报。
省公安厅负责人指出,我省发生的一系列袭警案件,不但危害了民警的生命安全,而且直接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51起侵害民警案共37位民警受伤
据省公安厅统计,从2006年1月至10月初,全省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51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案件37起,打击报复案件2起,恶意投诉诬告5起,其他7起;涉及被侵害民警共87人,其中重伤2人,轻伤5人,轻微伤30人;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违法犯罪嫌疑人25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98人,行政处罚7人,赔礼道歉10人,其他处理139人。
少数人藐视执法权威 扬言“打的就是警察”
警方公布,我省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行为方式呈多样性,其中持械、持枪等暴力袭警,是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方式。
此外,藐视警察执法权威,扬言“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打的就是警察”,在一些违法行为中屡屡出现。违法行为人有的扇民警耳光、撕扯警用标志,有的拳打脚踢、投掷石块,有的吐口水、辱骂、推掇、撒泼等,有的在执法现场煽动、造谣、诬陷,有的故意毁坏民警的装备和设备,有的投掷、泼洒非危害身体的物品,有的肆意诋毁民警执法的公正性,有的利用老幼病残人员设置障碍,有的甚至非法限制民警人身自由等等,这些大量的低暴力或非暴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成为民警执法障碍。
派出所民警受伤最多袭警案多发生在基层
据分析,从暴力袭警案件致民警伤亡的情况看,80%以上袭警案件发生在公安机关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单位,而且大多发生在民警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治安案件和执行抓捕任务的面对面的接触中。在袭警案件中,伤亡数量较多的警种依次是派出所民警、巡警、交警、刑警。
袭警案件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据统计,我省今年以来发生袭警案件的,儋州11起、海口10起、三亚7起、东方5起、乐东3起、琼中2起、白沙1起、昌江1起、琼海1起。今年上半年,仅垦区国营农场发生袭警案件共9起。
案例一:蒙面人刀伤派出所长抢走枪支
今年6月7日,乐东国营保国农场派出所所长王飞接到有人抢割橡胶的报警后,带领协警员张光健驾驶警车出警。
当警车经过保国农场21队附近橡胶林段时,被20多名手持火药枪的蒙面歹徒拦路袭击。所长王飞见状立即鸣警笛,并拔枪对准歹徒,由于双方距离太近,歹徒伸手抓住王飞握枪的手,边殴打边抢枪。
在打斗过程中,一名歹徒持刀将王飞刺伤,并抢走枪支。
案例二:不法分子煽动群众砸毁两警车
今年10月3日晚,儋州市中和镇中和墟一青年与长沙田村一青年因争夺女朋友发生斗殴,长沙田村10多名青年持刀棒将中和墟青年钟某刺伤。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中和镇派出所指导员羊天带领民警李春发、龙科毅及一名协警员赶到现场。死者家属无端指责派出所民警不作为,情绪激动,不法分子煽动数十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民警及镇政府干部,砸毁两辆警车及两辆小车。期间,民警李春发腹部及臀部被人各刺一刀,派出所指导员羊天、副镇长黄瑞茂被打伤。
警方分析暴力袭警原因
少数公民法律意识不强
警方分析,暴力袭警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而公安民警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处在各种矛盾的交叉点上,很容易成为一些人发泄不满的对象。加上少数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采取正当的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观念,有极少数人信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因此在基层容易发生袭警事件。
同时,少数民警自身也存在一定弱点。如个别民警执法水平不高,在执法过程中言语不够文明、行为不够规范,以致引发执法相对人的不满情绪,引发与相对人的言语的肢体的甚至是暴力的冲突。
此外,民警在面临自身危险时如何区分情况进行处置的有关规定仍不到位。由于取证难等方面问题,实践中又很少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没能给暴力袭警者以震慑,使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事件频繁发生。
法律威严受到挑战
五招应对袭警事件
省公安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袭警案件频发,说明法律威严正受到严重挑战,对这种向国家法律公然挑战的行为,必须严厉制止和坚决打击。
一是警察履行职责、正当防卫,要受到鼓励和保护。在警察面临危险时可以采取的一些措施处置应规范化。执法监督部门对于警察面临危险所采取的措施要分清是非,该保护的行为一定要保护。舆论宣传要有正确的导向。要多从正面报道警察为正义而坚决果断惩治袭击警察的不法分子的案例,给人们确立警察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
二是对民警合法权益给予立法保障。要尽力给民警正当执法活动提供应有的保障,提供足够的支持,特别是对于民警的合法权益给予立法保障。因为,目前倡导的人性化执法只代表手段,并不意味着降低法律的标准和强度、弱化法律的刚性和强制力,不意味着民警在遇到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时该放弃正当的防卫权利。
三是民警自身要提高实战能力。要加强对民警的教育训练,提高实战能力的重要性。加强执法的规范化,公正执法,正确执法,强调警察的自我保护。
四是教育公民要提高守法意识。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应增强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支持配合警察执行职务的意识。
五是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共同打击防范袭警事件。要健全多警种联动机制,形成公、检、法、司联合机制,建立民警权益保障机制,建立袭警后续处置机制。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