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盗窃罪起刑点降至千元
此举旨在震慑犯罪、促进治安好转 但也在法学界引起争论
法制网广州10月23日电记者游春亮在近日广州市综治委召开的今年第三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上传出信息: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原则同意广州市的盗窃罪起刑点从目前的2000元降到1000元,此举在将加大广州重拳严惩盗窃犯罪力度的同时,也在法学界引发争论。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广州全市共立刑事案件69098宗,同去年相比下降了9.8%。市民最关注的“两抢两盗”下降幅度也很大,“两抢”案件立案17471宗,降幅达28.1%,“两盗”案件立案24069宗,降幅达9.7%。
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会上强调,当前要用“五个加大”力压入屋犯罪。首先是加大社区警务建设力度,看社区民警是否真正到位,社区入屋犯罪是否得到遏制。二是加大群防群治力量整合力度,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三是积极推广在社区出入口安装铁门、铁闸,推广使用各种防盗报警装置。四是不论老城区还是城郊接合部地区,都要加大社区物业管理推广力度。五是加大惩治入屋盗窃力度。要以惩处“两抢”犯罪一样的决心和态度,惩处入屋盗窃犯罪。日前,广东省高级法院已原则同意,广州市的盗窃罪起刑点从目前的2000元降到1000元。
会议传出广州市的盗窃罪起刑点从目前的2000元降到1000元消息后,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强烈关注。有法学界人士认为:降低盗窃罪的起刑点,确实会使许多原来被认定为“小偷小摸”的违法分子,骤然“升格”为刑事犯罪分子,无疑加大了对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增强了执法和司法的震慑作用。从理论上讲,这种做法应当而且能够使一部分违法犯罪分子收敛行为,有助于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但也应当看到,降低犯罪的起刑点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有利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的同时,“严刑峻法”也会把更多的违法分子“推入”罪犯行列,这既增大了个别人自暴自弃的可能性,也让犯罪分子之间的“交叉感染”增加了机会。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会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恶化的风险。
也有法学专家认为,在当前,“两抢”、“两盗”仍是困扰广州市社会治安的难点问题。盗窃多发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此前的盗窃罪起刑点过高,由于许多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不到2000元的起刑点,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或罚款。这样处理打击效果较差,导致了此类犯罪愈演愈烈。广州一律师认为,将大量的治安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有可能增加司法机关的工作量和投入成本,但无疑会对盗窃不法分子起到震慑的作用。
起刑点的改变对于法院审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今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一名法官。他表示广州中院近日已经收到了盗窃罪起刑点改变的通知。他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最低起刑点是500元,由于广州的经济发达,以前一直将起刑点定在2000元,现在将起刑点降至1000元,是出于加大对盗窃犯罪打击力度的目的。
“以前盗窃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人,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的犯罪情节,通常会处以治安处罚,最重的就是拘留15天。但以后就可能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种做法可以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该法官同时表示,这一改变将加大法院的工作量,特别是基层法院,但他们审理盗窃案的原则并不会改变。(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