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桂筠魏静)“本以为找了家价格便宜的装修公司,哪知道最后不但没省下钱,还装修出不少问题。”日前,省消协接到省城消费者周先生的投诉。
周先生在装修房子时被一家装潢公司的打折价格吸引,洽谈初期,该公司给出的工程预算报价比其他公司要低近30%。 但工程开工不久,周先生发现工程的实际用料远远高于预算单,电线超了一倍,油漆多了一成,还有许多费用未列入预算中,如水电路改造、垃圾清运费、木踢脚线制作等,多出来的材料费自然要额外付款。不仅如此,预算单上开出的建材单价还远远高于建材超市,同样的型号,同为一等品的坐便器,装修公司的报价比大型建材市场足足高了300元。算来算去,周先生一点钱都没省下。更让他气愤的是,工程完工后,一住进去就出问题,电线短路、水龙头漏水……刚开始,施工队还派个小工来“维修”,后来施工队长索性不接电话了。
消协法律专业人员李大军认为,根据《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工程的实际用料远远高出装修公司开出的预算单,装修公司如果不能证明增加的用料和费用是因工程量和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引起的,消费者可拒绝支付。对于“预算单上开出的建材单价远高于建材超市”,这要根据合同成立时的市场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装修公司明知市场上同类商品的价格,仍然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报价,消费者出于对自身经验不足而签订了合同,消费者可以合同显失公平要求变更该价格条款。如果是因正常的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则另当别论。因此,提醒消费者对装修公司的报价要认真核实,方可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