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0月24日讯谭美花在烟台山医院的治疗费究竟由谁来埋单?昨日,记者走访了车主吴女士所在的客运出租公司,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报医疗费另有隐情,和转院无关。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福山客运出租公司的于经理,于经理对谭美花事件有着自己的看法,他承认由于公司营运过失给乘客造成了伤害,应承担责任。 客运出租公司的每辆车都保了承运责任险,不会推脱赔偿责任。只是谭美花在福山人民医院住院期间,不但治疗头部受伤,后还捎带治疗了自己的糖尿病。客运出租公司已经承担了谭美花治疗外伤的6000多元医疗费了,至于谭美花其他的病症和本次事故无关。对谭美花转院到烟台山医院治疗的费用,于经理认为,报销这笔医疗费用和转院手续无关,最好走法律程序,该公司绝对不会推卸。
某事务所曲律师认为,乘客谭美花坐上乡村客运公交之后,就与客车形成了一种客运合同关系,客车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而在此期间乘客谭美花在车上发生的意外伤害,其医疗费用应由客运公司完全承担。另外,如果经有关部门鉴定,谭美花的病情需要进一步转院治疗,其转院后的治疗费也应由客运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