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师炜)10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救助困难群众生活工作,确定新增救助资金7641.4万元,采取八项措施救助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清云,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宝根在会上就落实救助困难群众生活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市级各大班子有关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这八项措施是,一,从7月1日起,对城镇低保对象补助在省政府每人每月增加12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低保补助金6元。二,继续做好城镇低保对象的冬季取暖工作。目前我市在册城镇低保取暖对象共75623户,我市拟在全省每户200元的基础上,对在册城镇低保对象每户增发80元取暖补贴。同时,对农村低保户,每户发放100元取暖补贴。三,在全市全面推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按照省上的部署,从2005年6月起,西安市城6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共有7790人享受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470万元。鉴于试点效果良好,从明年1月起,其他7个县区全面推行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以有效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在力争明年周至、蓝田县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确保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五、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广厦”工程。每年帮助1000户农村特困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结合农村移民搬迁和扶贫开发资金以及特困残疾人建房工作,力争三年内彻底解决我市农村特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六、认真落实《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加快城市廉租房实施工作。今年筹集资金1902万元,首先解决6186户较困难家庭住户的住房租赁金补贴问题,从2007年起,逐步解决12995户人均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问题,从2007年到2009年,每年增加1500户享受补贴;到2010年全部解决城六区12995户人均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七、在进一步落实城乡低保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主要解决城乡居民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临时困难,但是又不符合低保条件需要政府临时救济的群体的突出困难。八、建立困难群众子女教育资助的长效机制。继2003年我市建立了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制度后,今年又出台了农村特困群体子女教育资助办法,2006年我市拿出470万元,共资助2700余人,此项政策有效解决了城乡特困群体子女就学的实际困难,减轻了家庭负担。要继续完善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制度和农村特困群体子女教育资助办法,建立以城乡低保对象教育资助政策为主体,以动员社会力量为补充的长效救助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