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芸通讯员宋栽)轰动沪上的高空抛婴案二审已经结案,婴儿母亲张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提出上诉,并辩称当时婴儿已经死亡。而经尸体检验,婴儿被抛前是活体。据此法院驳回了张某的上诉,维持三年有期徒刑的原判,并采取实刑。
新生儿从五楼抛下
20岁的张某在云南老家同邻村的小林谈了一年多恋爱,去年10月,张某来上海的饭店打工,不久发现自己怀孕。
今年2月26日,张某称自己肚子痛,请了一天病假。晚上六点,张某一个人蹲到了厕所里,不一会儿,一个血肉模糊的婴儿排出体外,不知所措的张某想到生孩子的事情一旦被单位知道,自己肯定要被辞退,也会被爸妈骂死。她将刚出生的男婴从五楼厕所的窗口扔了出去,男孩当即被摔裂颅骨气绝身亡。约十几分钟后,男婴即被路过的保安发现并报了警,张某被送进医院治疗后,也被警察带回。
母亲狡辩婴儿已死亡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本案的关键在于当时婴儿生下来以后是死还是活的。一审后,张某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服而提出上诉,她辩解称,婴儿生下来时不会哭的、不会动的,她以为是死的,所以将孩子扔了出去。
而根据市公安局刑科所出具了男婴的尸检报告,证实男婴生下来是活体,死因是高空坠落使头部枕骨骨折,胸椎断裂,全身多处骨折,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至此,所有证据已经证明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各种形式要件。
面对过硬的定罪证据,张某还是一味狡辩,强调孩子生下来就不会动不会哭,她以为是死婴等等,以借此来减轻自己的罪行。司法机关认为,张某对自己的罪行采取拒不认罪的态度,丧失了原本可以进一步从轻处罚的机会。由此,本来已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张某被依法逮捕,原本可以判处缓刑的她,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