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古月通讯员袁玉梅)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为了索要几百元医药费大打出手,用砖头将肇事司机的弟弟打成了植物人。近日,这名鲁莽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西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去年10月7日,西乡县居民陈某的侄子乘坐别人的摩托车外出,不料摩托车与一辆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陈某侄子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驾驶农用车的葛某当日为其支付了部分医药费。 然而,在交警大队未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前,陈某和胞弟来到葛某家中索要剩余的几百元医药费,当天正值葛母过生日,葛家儿女都在家中贺寿,双方言语不合发生冲突,并引发互殴。在打斗中,陈某顺手操起一块砖头朝葛某的弟弟头部打去,致其当场昏倒,虽经住院治疗200余天,花费医药费用近7万元,但至今仍呈昏迷植物人状态。后经法医鉴定,葛某弟弟的伤情为颅脑损伤,损害程度为重伤。
日前,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西乡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9.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