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也要配卫生保洁员
早报讯(记者张文璟)今年下半年至2010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为主的“家园清洁行动”,至2010年,基本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记者昨日从有关会议获悉,除了基本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外,还将基本实现乡镇(街道)环卫机构队伍健全,村(社区)配有卫生保洁员,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等。
2006年至2010年,每年重点抓好26个镇(乡)、240人建制村的垃圾治理。到2010年,全市完成所有镇(乡)和1200个以上行政村垃圾治理,农村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其中,洛江、泉港、晋江、石狮等市(区)100%的镇(乡)、村完成垃圾治理;南安市、惠安县60%的村,安溪、永春、德化等山区县50%的村完成垃圾治理。
根据相关方案,我市建议在人口集中、经济发达、排污量大、污染比较严重的村镇,污水宜实行集中处理。我市重点整治区域将确定为“两江、三区、四线”,主要包括着力解决晋江、洛阳江流域、城乡接合区、中心镇区、旅游景区周边,省道、国道、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农村垃圾污水问题,并逐渐向广大农村延伸等。
综合整治污水方面,有条件的乡镇,可考虑规划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范围内的乡镇,其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结合农村净化沼气池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洁方面,要求每家每户“门前三包”;村道、公共场所由村保洁员负责清扫,并形成乡规民约;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分期分批合理建设农村公厕。
全市各地确定合理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沿海经济发达的县(市、区)和部分有条件的山区,将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山区近期宜采用农家堆肥或减量填埋。城乡能统筹治理的,应采用“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区)处理”模式;地理单元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山区,宜采用“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边远山区农村,以行政村为单元,可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