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0月24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了解到,针对海口市养犬法律法规的缺位问题,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海口市公安局拟定并已经提交该市人大讨论,《海口市养犬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针对海口市养犬为患日益严重的现状,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已经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不少市民打来热线电话询问,海口市什么时候能有自己的养犬管理条例?该条列是怎么规定的?
带着这些问题,昨天下午记者专程来到了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采访了该站副站长林书海。
“今年3月份,我们已经和公安部门拟定了《海口市养犬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并已提交给海口市人大讨论了,相信很快就会出台。”林书海称,在草拟该《办法》的时候,借鉴了其他城市规范养犬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海口特点进行了综合考虑。
记者提出想看看《办法》的草稿时,林副站长称,提交已经有半年时间,现在很难找到。
林书海表示,虽然有很多细节还不能够确定,但现在可以明确的有以下几点:
一、凡养犬人须有养犬登记证、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定期检疫、注射疫苗;
二、如果养大型犬或烈性犬,须拴养或圈养;
三、不得携犬出入商场、公共绿地、候车室、医院、饭店等公共场所。
据了解,广州、北京、沈阳等一些城市的养犬规定中都有限养区,并规定每户只准养一只犬,而且,所养犬应该是躯干长度少于60厘米,躯体高度少于40厘米的玩赏犬。也就是说大型犬,如狼狗、藏獒、牧羊犬等一般不准家庭饲养。海口会不会作出类似规定呢?对此,林书海表示,这个还不确定,具体细节还要等人大讨论。(古月崔晓)(来源:海南日报) |